关于我们
协会职责
组织诗书画影爱好者学习、参观、研究、交流活动,开展会员深入基层调查、走访、撰写报道、摄影、书画创作等。
理事会职责
一、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二、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三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四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五、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六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七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八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执行会长职责
一、执行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,落实协会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,协助会长完成其他工作;
二、负责协会的自身建设,谋化和探讨协会的发展,提出完善的工作指导意见;
三、安排或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工作调研,学术交流,作品会展等业务活动;
四、完善和落实业务及财务管理等制度,并做好协调与监督工作;
五、做好协会与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业务单位及外省、市相关单位的工作交流与协调工作。
秘书长职责
一、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,落实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决策与任务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二、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三、落实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专项工作,保持协会的正常运转,定期向会长办公室汇报活动实施的进度,及时提出项目活动的运行预案。
四、提出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方案,报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实施;
五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财务管理制度
一、协会经费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事业的发展;
二、协会经费的收入与支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、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;
三、协会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与行政办公、购买资料、开展活动、学术调研、网站维护等工作;
四、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会对财务管理负有领导监督、检查的责任;
五、经费报销由经办人、证明人签字,报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审批报销。
协会作息制度
一、协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,上午工作时间九点至十二点,下午一点至五点。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可临时调整;
二、协会人员上下班实行本人签到制,不得委托它人代签到;
三、工作时间外出要向秘书处请假,同意后方可离开协会;
四、请事假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,批准后方可休假;
五、如遇突发事情及生病等事宜,应及时电话请假,事后补交相关请假材料;
六、法定节假日休息,按国家规定执行,因工作需要也可调休。